共有物分割做法
在 (2土地標示) 頁面,輸入全部分割前土地標示總筆數,分割後筆數不必輸入
公告現值、前次移轉日期及地價等皆輸入,若有不同在印分割契約書前再修改。
註:土地標示及共有人,在契約書持分配完成後,若有再新增不必再重新代入,系統會自動加入。

輸入全部共有人

在 (6報表列印) 頁面選取 ”共有物分割契約書A3”,按列印如下圖:
依序選取所有權人分配分割前、分割後持分。
右邊紅色圓圈,分割後持分輸入1則自動代入全部
如果每筆持分一樣,只輸入第一筆再按,分割前持分轉成與第一筆相同即可

繼續分配下一位所有權人持分,至全部所有權人皆分配完成為止。

分割明細、比較表做法
契約書完成後,可直接列印分割明細及比較表
若有二次以上前次移轉時,依下列步驟辦理
- 依序選取所有權人 2.按複製一筆 3.分配持分 4.5分別輸入前次移轉地價及前次移轉日期。按列印即完案件
- 前次日期及地價如果全部一樣,只要第一筆輸入再轉即可。

